根据澳大利亚的跨境网购征税新规,澳大利亚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将会向澳大利亚境内销售商品价值不高于1000澳元的海外商务交易征缴商品及服务税(GST)。
我国业内人士对此条新规的解读为,此举是为了同一进口商品和本土商品的税收待遇,而这给我国“走出去”的电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过去几年,澳大利亚凭借起其奶粉、药品等,国内的海淘用户疯狂海淘这两样商品,使得在线购物交易量逐步上升。根据海淘数据预测,澳大利亚的海外零售市场逐步扩大,海外零售商收获颇丰。
中国企业在向澳大利亚出口各种商品的同时,可以使商品享受与来自澳大利亚境内的商品享受同样的税收待遇。这无疑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了心得机遇。与此同时,新规将会为澳大利亚的本土企业和其全球的竞争对手之间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因为无论产品的价格高低,澳大利亚本土供应商都已经被要求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对于这一新规,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认为,澳大利亚新规对我国电商企业,尤其是“走出去”的电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也将给电商平台运营商们在国际市场上设置平等的基线,这对诚信的电商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能够有效的解决海淘假货的存在。
随着电商进一步的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以保护本土零售业竞争公平性为基础,开始探讨对跨境电商实施监管和对其征税问题。
电商税收征管是全球性课题,以国际税收基本原则来度量这一跨境网购新规,从不同角度观察其未来发展态势,将更有助于对其透彻认识,探讨制订我国的应对之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游客携带的留在中国境内的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收关税。如果在15天以内出入境超过一次的频繁出入境游客,海关只能放行其旅途必备品,不按照以上标准执行。
被税清关 ⋅ 2021-07-08 15:52:55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海关个人物品征税标准
2019年4月1日起行邮税下调,4月9日起跨境电商综合税下调
2019年4月1日起行邮税下调,4月9日起跨境电商综合税下调。海淘更便宜了,业内人士认为,下调“行邮税”能使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购买进口商品,从而刺激进口消费增长。考虑到个人海外直邮邮包已经成为跨境电商的主要渠道之一,行邮税税率会影响跨境电商商品进境渠道的选择。